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788.“水往上长,浮起方舟,它就从地上漂起来”表示它以这种方式摇摆不定;“水在地上逐渐加强,大大增长,方舟漂浮在水面上”表示它就这样摇摆得愈加频繁和强烈。这一点不会变得清晰,除非事先说明被称为“挪亚”的这个教会的状态是何性质。“挪亚”不是古教会本身,而是如同古教会的父母或种子,如前所述(773节)。挪亚,连同闪、含、雅弗一起构成继上古教会之后的古教会。被称为挪亚的每个教会成员都属于上古教会的后代,故就遗传之恶而言,他的状态和没有幸存下来的其他后代差不多。那些状态差不多的人无法像那些没有通过遗传获得这种性情的人那样重生,并变得属灵。前面(310节)已经说明他们的遗传性情是何性质,但为了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它,特作如下说明。
属于雅各之种的人,如犹太人,不能像外邦人那样轻易重生。信仰的颠倒在他们里面根深蒂固,这不仅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后来又确认的假设,还因为他们的遗传性。这种颠倒因他们的遗传性而在他们里面根深蒂固,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在某种程度上变得清晰,即:他们的性情不同于其他人,事实上,他们的习俗和面部特征也不同于其他人,他们由此很容易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他们通过遗传获得这些特征。这同样适用于他们的内在特征,因为习俗和面部特征是内层的印记。这也是为何转变的犹太人在真理与虚假之间比其他人更加摇摆不定。被称为挪亚的这个教会的第一批人同样如此,因为他们属于上古之人的血统和种子。此处所描述的,就是这些摇摆;下文进一步描述了它们,即:挪亚作起土地上的人来,栽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酒,喝醉了,就赤身躺在帐棚中间(创世记9:20-21)。这些人很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在灵人界,该教会成员表现为又高又瘦的男人,身穿白衣,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然而,他们却是那些保存并拥有信之教义在当中的人。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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